节能评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需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目的:项目立项、核准、审批、申请资金等。
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不得通过审批,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需省级节能审查的节能评估报告:1、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2、省发展改革委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
技改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1、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分类与新建项目相同;2、技改项目由与项目管理权限对应的经信委负责进行节能审查。
联系人:张先生 13982079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