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包括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区域开发、政策、立法、法规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
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3)声环境影响评价;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3、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规划或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落实程度和效果,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判断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对一些评价时尚未认识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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