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缩小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通知,其中: 1.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具有审查权限的部门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1. 依法需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消防设计审查的政府投资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具有审查权限的部门应当继续实行初步设计审查。 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特殊建设工程范围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有关要求执行。 1. 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自行确定是否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原文如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缩小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通知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028-86180516
- 万安项管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项目评审...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充实投资项目评审队伍,建立统一的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
- 妙笔巧绘丹青 心有繁花似锦
妇女节阳春三月,莺歌草长,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如约而至,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感受艺术色彩...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 【充电续航 聚力扬帆】万安项管新年“第一...
为夯实从业人员理论基础,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2月23日,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