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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本部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2-21 【阅读次数:
摘要: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委托,拟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本部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委托,拟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本部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DWA18Z02005-2

二、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本部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本部食堂提供运营服务:

2、服务期:2018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年)。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4、服务地点:成都市东御街57号人保大厦13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从事餐饮服务经营3年以上(营业执照注册满3年),且在近2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正在经营的与本项目类似形式及规模的餐厅(如企业员工食堂等)应不少于3家(含3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9:00--12:00,14:00--17:00时在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第(1)项收取原件,第(2)-(3)项验原件,收取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东御街57号人保大厦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028-82990241

 

招标代理: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

联系人:石先生、唐女士

电话:028-86180516-8088、8622

传真:028-8662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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